艺术系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群众三评”工作的实施办法》(豫群组发〔2013〕11号)和《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确保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真满意的效果,结合艺术系实际,现就搞好艺术系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 “群众评价”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5月23日下午3:00,教学楼201阶梯教室
二、评价对象
艺术系领导班子
三、评价方式
主要通过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四、参评人员
艺术系领导班子群众评价工作参评人员总数为18人,其中:教师代表12人,占参评人员70%;学生代表6人,包括学生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含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代表),占参评人员30%。
五、评价内容
重点测评征求意见、“梳辫子”和学习教育组织情况。主要包括:
1、学习教育情况: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讲党课情况;②中央、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③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④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①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②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③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④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情况:①艺术系“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③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六、评价程序
1.发布公告。5月20日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包括时间、地点、参评人员、测评内容与方式等),并通过艺术系网站发布《艺术系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由李中兴主任主持,党总支书记赵环同志通报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督导组组长张建超主任讲话;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测评表;由督导组收回测评表。
3.汇总梳理。测评表由督导组负责汇总反馈。
4.形成报告。结合征求意见情况,依据测评结果,经艺术系党总支研究形成《艺术系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报督导组审阅整理后,报送学院活动办。测评结果在艺术系内部公开。
5.结果运用。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第一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七、组织实施
1.提升认识。开展“群众三评”是贯彻落实中央“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要求的重要举措。群众评价工作,是开展“群众三评”工作的起点,是第一环节工作的重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落实责任。“群众评价”工作在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系党总支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督导组全程指导督查下开展工作。
3、保证实效。确定参评人员比例和对象时,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统一、知情度和关联度相一致;组织测评时,坚持严肃测评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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