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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4〕1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即10级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表3-5,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附表2),只能选报1个志愿。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二)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0日8: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所有通过终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2日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下午2:00—4:30笔试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上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5月17—18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6月上旬至中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发布。6月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选调结果公布后,被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须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除外)和应届本科生、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省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地省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省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相关要求

(一)填报注意:

我院毕业生填报类型为 :省内应届毕业生。

1、我院毕业生填报学校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专业要相对应。 

2、培养方式:非定向。

3、毕业时间为:2014年7月

4,普通本科,学士学位。

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报考条件,以及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二)我院资格审查及上交材料要求

1、我院资格审查程序:

学生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5日下午17:00截止。

资格审核通过应届毕业生,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交所在系统一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系相关领导签字盖章。于3月15日下午17:00点前统一交至就业办。审核通过后未能及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月15日由院招就中心统一汇总各系材料,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交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由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报考人员应在3月19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各系上交材料要求:

1、各系选调生报名汇总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领导签字盖章。(附件3)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列上交。

上一条: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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