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学生办理自主分散实习手续的通知
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我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经研究,就2021级办理自主分散实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组织形式
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采用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两种方式。自主实习须提交相关手续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自主实习。
二、办理自主分散实习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于2024年9月1日(暂定时间,材料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申请材料交至系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一)个人书面申请书(须家长签字,并附家长联系方式);
(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艺术系学生分散实习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实习接收函》;
(四)其他证明材料。
1、艺术系艺术团成员:
艺术团成员且代表学院、系部参加过多次演出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
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提供参加的演出相关证明,指导老师签字审核;
实习单位实习安排计划及主要内容(课程表,课程内容安排或工作安排等)相关材料,须实习单位主要领导及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签字,并附联系方式)。
2、国企及事业单位实习人员:
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的就业合同原件或拟就业合同原件(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并附联系方式);
实习单位实习安排计划及主要内容(课程表,课程内容安排或工作安排等)等相关材料,须实习单位主要领导及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签字,并附联系方式)。
3、自主创业人员:
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团队成员的资格证书(国职资格证书等)等相关创业证明材料,创业项目须与专业紧密相关。
三、其他要求
实习期间和结束,自主实习上交的实习材料及要求与集中实习上交材料一致。自主实习学生在实习阶段结束后,须上交不少于一小时的不同工作时段的视频录像,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实习期间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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