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
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现将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教学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习大纲,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评优等工作。 二、实习类型、形式及管理 1.2018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分为教育实习和非教育实习两种类型。 2.教育实习分“顶岗教师”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方式。学校鼓励学生参与“顶岗教师”方式实习,并协调实习基地组织统一实习。自主实习学生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各教学单位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备案。 3.非教育实习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要求实习单位应与学生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本专业实习的要求。 四、实习时间安排 本学期毕业实习共19周(2017年9月11日-2018年1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准备阶段: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 各教学单位制定实习工作计划,进行实习动员、培训等工作。 (二)实习阶段:2017年9月18日-2018年1月12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开展实习。 (三)实习总结阶段: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 各单位组织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召开实习工作座谈会,交流实习经验,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等。 五、指导(带队)教师的选派 各教学单位要为每一位实习生选派指导教师。教师教育专业按每10名实习生选派一名校外带队教师;非教师教育专业原则上1个实习基地至少有1名校外带队教师,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六、实习检查 按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草案)》及其他实习文件要求,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成立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实习点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 六、实习成绩评定、总结及评优 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提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给所在教学单位实习领导小组;各教学单位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习生个人提交材料并结合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及所在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等,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2.实习结束后,各实习点负责教师写出实习点实习指导工作总结,交各教学单位实习领导小组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实习点具体情况。 3.实习结束后一周,各教学单位实习领导小组撰写本教学单位实习工作总结交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4.实习结束后一周,各教学单位按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要求和比例,将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报送教务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教学单位实际指导教师(含带队教师)人数的30%评选;优秀实习生按实习生总人数30%评选。 七、实习材料归档及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以下实习材料报送报教务处(办公楼215房间): (1)实习工作计划(附件1); (2)实习大纲(附件2); (3)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附件4); (4)专业实习审批表(附件5); 说明:(1)(2)(4)项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二)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以下实习材料报送报教务处(办公楼215房间): (1)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一览表(附件7); (2)单位实习工作总结(附件10);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13); (4)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13),另附实习报告一份(实习为教师岗位的学生须另附教案一份,格式见附件14)。 说明:(1)(2)项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八、其它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存留工作。除交教务处存留的资料外,实习接收函、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工作座谈会情况记录表、教学单位教育实习检查情况登记表等材料都应妥善保存。此外,请注意学生实习过程及实习检查过程的图片和音像资料保存。 附件1:实习工作计划(模板) 附件2: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实习大纲参考格式 附件3: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实习基地协议(模板) 附件5: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专业实习审批表 附件6: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实习接收函(教学单位存留) 附件7:毕业生实习情况一览表 附件8:实习鉴定表(装学生档案) 附件9: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实习成绩评定表(教学单位存留) 附件10:教学单位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格式规范 附件11:实习工作座谈会情况记录表(教学单位存留) 附件12:教学单位教育实习检查情况登记表(教学单位存留) 附件13: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附件14:教案格式 附件15: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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